众所周知,罐区VOCs废气主要是罐区液体的大小呼吸逸散气,其排放浓度会随着储罐大小呼吸量不同气浓度呈现忽高忽低的变化,但即使是处于低排放时期,其排放的VOCs浓度依然较高。不少企业是选择深冷冷凝回收+活性炭吸脱附技术进行VOCs冷凝回收,但也有一些企业将这些罐区VOCs逸散气通过收集后直接通入企业内部的焚烧炉、加热炉或者新建的RTO废气处理设备等明火设备,这样对整个系统的安全性设计就需要单独考虑。

朴华科技废气处理设备RTO安装在客户厂区
(1)VOCs的氧含量应满足后续处理设备的安全要求,且不高于VOCs极限氧浓度的 60%;
(2)进入燃烧设备的气体流速应满足后续处理设备的安全要求,并设置补氮等措施防止低速下回火;
(3)在距离燃烧设备50倍管径内的VOCs管道上应设置管道爆燃型阻火器。阻火芯表面应进行温度检测。当检测到进入燃烧设备内的气体流速(或压力)不满足安全燃烧要求或阻火芯表面温度超过130℃时,联锁开启氮气注入系统对阻火器吹扫,同时切断VOCs进料。
(4)当废气送往蓄热氧化(RTO)、蓄热式催化氧化(RCO)等需控制入口总烃浓度的 VOCs废气治理设备时,应设置在线总烃分析仪,并设置总烃含量高高联锁切断。应综合考虑总烃分析仪的实际检测时间、切断阀关闭时间等参数,合理确定安装位置,确保充足的过程安全时间,防止浓度超限气体进入VOCs废气处理设备。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