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郑州市自11月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未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有机废气处理的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测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工业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朴华科技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安装在客户厂区
近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金水分局查处一起在重污染天气II级预警期间顶风违规作业的汽修企业,再一次敲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警钟——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规作业严惩不贷。
11月11日20时,金水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携带无人机、内窥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开启夜查行动。当巡查到郑花路66号汽修园区某汽车维修部时,一股浓浓的油漆味扑鼻而来。
执法人员直奔该企业喷漆房,发现有手持喷枪的工人从喷漆房匆匆出来,喷漆房停放有一辆黑色轿车,车身有明显的喷漆痕迹,喷漆部位油漆还未干固。
经现场调查询问,该企业负责人承认,其工人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对车辆喷涂面漆作业。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温馨提醒,拒不执行应急措施的,将给予行政处罚、录入企业诚信平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涉气企业想要正常生产,满足这一点即可: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以及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有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