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杭州某家具公司例行执法检查,该企业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生产,经过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河南废气处理厂家朴华科技了解到,检查当日木工生产正常,但木工加工设备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中央除尘设备)未开启,且有一台木工加工设备的除尘连接口脱落,除尘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环境。
当事人不正常运行除尘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1.8万元整;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除当事人受到罚款处罚外,相关人员将被依法行政拘留。
在中央环保督察常态化的高压态势下,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要求不断提高,废气治理要求从大企业到小企业也在逐步规范,但是很多企业的废气治理仍停留在废气处理设备有没有的水平。
有的企业上了废气处理设备,但到底能不能治、平时运不运转都不关心;部分企业因废气处理设备运行成本较高,通过停用废气处理设备的方式减少经济支出,反而因小失大。
河南废气处理厂家建议涉气企业,产生废气污染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废气处理设备来配套车间生产工况。收集的废气必须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保持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