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生态环境公众号曝光了一起涉及有机废气VOCs无组织排放被处罚7.4万元的环境违法案例,该案件为运用有机废气VOCs走航车发现异常区域,人工现场排查发现的一起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典型案件。

2021年5月21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执法人员利用VOCs走航车对旧馆镇进行日常走航巡查,监测系统显示某点位VOCs浓度突然升高,执法人员立即对周边涉气企业进行排查,发现某木业公司存在废气直排重大嫌疑。该公司主要进行木地板生产,检查时公司淋漆线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虽处于运行状态,但活性炭更换量明显少于环评要求,作业现场辊涂工序集气罩呈敞开式,多数废气收集管道呈脱落状态,大量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当地生态部门环境于5月21日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7.4万元。
朴华科技提醒大家,安装的环保设备要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厂家售后维修,不在质保期内的环保设备,在咨询厂家的情况下,也要想办法自己维护好,像此次因为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不更换、废气收集管道脱落的情况被罚7.4万元,真的有点得不偿失了,定期更换活性炭,管道维护一下,几千块钱就能解决问题。总之,作为河南源头有机废气VOCs治理厂家,朴华科技希望大家能够重视自身的环保问题。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