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水平,规范和引导企业积极实施源头替代,降低臭氧污染,深圳市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2021年度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行业:
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塑料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制鞋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其余行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工作目标:
2025年底前,重点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采用低含量VOCs的原辅料和产品替代VOCs含量较高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涉VOCs原辅料和产品,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行业替代比例要求,其中:
1、包装印刷重点企业中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40%及以上、其他包装装潢印刷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70%及以上;
2、表面涂装行业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70%及以上;
3、塑料制品业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80%及以上;
4、家具制造行业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比例达到70%及以上、水性胶黏剂替代比例达到100%;
5、制鞋业重点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比例达到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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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