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官网“公众互动”版块刊登一则涉VOCs治理意见回复,如下:
问题:河北省环保厅工作人员您好:1.使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水性涂料(VOCs含量低于10%)的工序是否需要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2.使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水性涂料(VOCs含量低于10%)的生产工序,排放浓度稳定、达标,是否需要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回复:您好,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如果您有相关工业粉尘治理、有机废气处理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郑州朴华科技:15890137611,免费看现场设计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