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碳黑尘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肉眼不可见”,该限值与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一致。“肉眼不可见”属于感官性指标,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以视觉观测结果为准。因此当碳黑尘视觉观测结果为未观测到时即为达标。

1、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
2、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依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C的规定,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
4、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5、污染源
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或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筑构造(如车间等)。
6、单位周界
指单位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通常应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若无法定手续,则按目前的实际边界确定。
7、无组织排放源
指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或指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建筑构造(如车间、工棚等)。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