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局:
近日,省政府主要领导在调研建筑工地时指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还存在薄弱环节,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治工作,保护好大气环境。为落实省领导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省厅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整治工作力度,坚决打击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不力及违法违规行为。请各地认真落实领导指示,按照省厅年初下发的《202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并结合省厅近期部署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施工扬尘整治检查督查。

一要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防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认真抓好防治措施的落地。各地各项目工地要按照省厅方案确定的“六化”措施,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确保达到 “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三要强化扬尘治理信息化管理要求。要扩大信息监测设备使用覆盖率,将扬尘监测数据接入住建部门监管平台并进一步与省智慧工地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四要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加大处罚力度,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增强监管效能。
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扬尘治理日常监督巡查,加强对开发区、园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督导。
各地施工扬尘防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罚情况,请按省厅方案附表,于6月10日前报送省厅。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