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在检验、鉴定、测试的过程中,由于实验的需要,会产生各种废气,这些废气有些会带有刺激性气味,根据国家及各地环保部门要求,这些废气、带有异味的气体,需要净化后排放。
一、实验室废气成分来源
实验室废气来源主要为试验中使用的有机溶剂或酸碱溶液,还有挥发性的反应产物等。有芳香烃类;脂肪烃类;酯环烃类;卤化烃类;醇类;醚类;酯类;其它:如乙腈、吡啶及苯酚等。
常见且大量使用都有乙腈,二甲苯,乙醇,丙酮等等。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这些物质有些溶解于水中,更多的则不能融于水中,而且溶于水中后,有些物质会产生一定的腐蚀性,或是和其他溶于水中的物质产生化学反应等。这些物质,其毒性有强有弱,对人体不同系统产生危害,必须在排放到大气前进行处理。
二、实验室废气处理标准
处理后之废气经检测后须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法规规定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注:排放标准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同时酸碱性废气处理设备废气去除效率达98%。
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