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以及各区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有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计划。详情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巩固提升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要全面落实责任。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创新工作方法,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
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要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要严格督察考核。
不断强化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部分区、市有关部门开展例行督察;分区域、分领域开展日常督察;对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件,视情开展专项督察。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年度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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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适用于存在有组织废气、粉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需求的制造类企业,具体需结合自身生产工艺、污染物成分与当地排放要求判断。
关键看三个参数:风量、污染物浓度与成分。低浓度大风量、高浓度小风量、含尘含油、高温高湿等不同情形,对应的工艺选择差异明显。
常见原因包括滤袋或吸附材料饱和、预处理单元失效、实际风量偏离设计值、设备密封老化与管道积尘等,需通过定期检修与耗材更换加以避免。
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执行标准为准;同时需比较所属行业排放标准与地方标准,按较严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