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布的《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提出了“以不同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来确定差别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式”,该工作方案明确表示“对2018年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水泥企业,2019年1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豁免其不再实施错峰生产,但要按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参加污染管控。”河南的超低排放限值是颗粒物(除尘)、二氧化硫(脱硫)、氮氧化物(脱硝)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
水泥企业类型主要分为水泥厂、熟料厂、粉磨站三类,每类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有所不同,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是颗粒物(除尘)、二氧化硫(脱硫)和氮氧化物(脱硝)。朴华科技认为,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对象应为水泥厂和熟料厂这两类,这类企业与粉磨站不同,除了排放颗粒物(除尘),还排放二氧化硫(脱硫)和氮氧化物(脱硝),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国总量的5%,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20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9%以上。因而,朴华科技建议,在停产的有关政策上,水泥厂、熟料厂这类与粉磨站必须区别对待。
朴华科技认为,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刀切则可能带来相反的效果。无差别的限产、停产并不能解决问题,而差别化则可以带来市场的优胜劣汰,行业发展更加健康有序。不同区域的排放量是不同的,在制定政策时也应该综合评判。以水泥企业氮氧化物(脱硝)排放量来看,京津冀氮氧化物(脱硝)排放之和都没有安徽的三分之一,东北三省之和也仅有安徽的二分之一,这两个地区的水泥企业不管怎么减排、停产、限产甚至不生产,全国水泥行业氮氧化物(脱硝)排放总量并没有发生什么深刻的变化。
根据环境公报统计,氮氧化物(脱硝)排放较大的四个省份是安徽、四川、河南和山东,占到水泥行业排放总量的接近三成。要实现全国总量减排,必须要因地制宜。朴华科技认为,有关减排措施尚未上升到全国总量层面,只是“哪里污染明显治哪里”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阶段。当然,不同省份的环境承载能力、水泥产销量也不同,这就要配合不同排放指标差别化对待,鼓励技术进步,推动单位排放量的降低。